物流問題
1.商品運送
A.本公司將商品送達本客戶登記之地址,或本客戶於商品訂購時指定之送貨地址後即視為完成商品之運送。另外,如運送商品為重物、大型物品,將可能以本公司所指定之方法進行運送。本客戶於收訖商品後,應於送貨單上蓋章或由法定代表人、受僱人簽名,作為收據證明。
B.本客戶公司名稱、工廠名稱、研究中心名稱、標誌或其他核對資料有誤時,商品可能無法送達。
C.若商品送至本客戶指定以外地址時,本公司得要求商品收訖人出示證照或護照等可識別個人身份之證件(在此情況下,本公司得影印收訖人證照或護照上之地址、姓名、證件號碼等資料),並於送貨單上簽名。
2. 請問運費如何計算?